广东“第一巨贪”张新华:处级干部,贪腐过亿,家人移居国外

广东“第一巨贪”张新华:处级干部,贪腐过亿,家人移居国外

酒局,又是酒局,张新华张经理每天不是在酒局上,就是在赶赴酒局的道路上。

喝酒吃饭谈生意是他的日常,他这个经理不是一般的经理,是国企单位的经理,属于是国家干部的范畴。

而且他的级别也已经到了处级,张新华的酒局很多时候都是一些商人老板的宴请,甚至很多公司想要与其合作,还会给其送上海量的贿赂

这一日的酒局,张新华并未喝太多的酒,简单喝了几杯酒匆匆离开了。

离开酒局之后,张新华便让司机赶往机场,因为今天是他妻女出国的日子,他还是要去送一送的。

张新华和妻子已经离婚,两人只有一个女儿,送她们去国外,这很显然是奔着“裸官”去的。

张新华显然是在做准备,在谋后路,离婚,妻女去国外,这怎么看都不是正常操作

不过在2000年以前的广东,这种事情很是常见,后来国家出台相应的规定,“裸官”才逐渐被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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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华,男,1962年出生,广州白云区人,中专学历。

张新华的前期工作经历并未公开,只知道他进入了白云公司。

这个白云公司全称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成立于1979年11月,由广州市农场管理局属下的白云山农场、九佛农场、沙田果农场、黄金围农场等联合组成。

1984年12月,白云公司被确定为处级单位,1985年正式登记注册成为国有企业

随后白云公司陆续投资设立多家子公司或参与国有联营公司,逐渐壮大。

在1994年的时候,32岁的张新华在白云公司混到了管理层。

到了1998年6月,张新华开始担任白云公司副总经理,虽然是副总经理,但是其行使的是总经理的权限,这个时候他就已经开始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了

这个时候的张新华就已经开始在公司上下其手,不断捞钱了,在2003年之前,他就要升任总经理的时候,曾因涉嫌“失职渎职”被纪检部门带走谈话、调查。

但这次调查没有查出张新华的问题,就连其内部晋升都未受到影响,在2003年,张新华就成为了白云公司名副其实的总经理了。

正是在这一年,因为城市发展,广州市农场管理局被撤销,张新华不再受制于主管单位,开始在白云公司大权独揽

也就是说这家国企单位没有了上面直接的辖制和管控,当然单位还是属于国家,但是自主性大增,特别是总经理这个位置,直接就是一把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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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华在公司彻底大权在握的时候,白云公司已经是负债累累的状态了。

说是濒临破产也不为过,其主政后,就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说是要帮助单位扭亏为盈。

不得不说在他的改革下,白云公司真的“起死回生”了,单位那几年变得有钱了,很多工资和福利待遇也都发了下来了

不过后续来看,这个所谓的改革其实不过是往自己腰包揣钱罢了。

老张的改革,也不是什么引进先进管理系统,正经的发展公司,而是卖地。

张新华的信条是“在这个时代,谁拥有了土地,谁就拥有了一切。”

恰好,白云公司虽然负债累累,但是土地很多,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为广州市农工商集团下属企业,拥有总面积约2.5万亩的土地、20多家下属企业。

张新华的手段很是高明,他先是成立了一个公司,然后让白云公司下属企业从这个公司借钱,钱还不上,那就用土地来还债,土地还被其极限压价。

来回操作一番,把土地拿到手之后,转手就可以卖掉,获利高达上亿元。

就这样,张新华假借企业改制之名,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券等手段,将白云公司所属及其下属公司的多套房产、土地非法转至由其主持成立并实际控制的广州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这种经营方式,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是让企业有了营收,但是却是以牺牲企业的根基为代价的,等到把地给卖完,资产转移空,那么白云公司也就彻底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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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时候,张新华还担任了广州有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其倒卖国企资产的步伐也加速了,各种卖地和转移资产。

张新华的这些做法,自然会引起一些员工的不满,多年来,对张新华的举报多不胜数

面对举报,老张想的不是及时收手,也不是悬崖勒马。

而是在香港成立了新元公司,由其外甥和司机代其持股,通过地下钱庄将赃款洗到香港新元公司,然后再通过新元公司账户将部分赃款汇至其前妻和女儿的海外账户,又将剩余赃款出借或投资广田公司收取高额回报。

这样张新华转移资产的路线就更加隐蔽了。

此外,张新华还借安置员工之名,成立多家关联公司,将赃款注入或出借给关联公司用于投资开发广田、新雨田公司控制的部分物业,漂白被其侵吞的国有资产,打造自己的商业帝国。

张新华所谓的安置国企员工,更是走走形式,当时的职工高达3000多人,他安置的人也不过30多名

后来,据专业机构评估,该案中被张新华违规处理的土地面积多达110万平方米,相当于154个标准足球场那么大,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可追回的涉案资产市值近50亿元

办案人员透露,在事情即将败露之际,张新华没有选择外逃,主要是还想再多卖几块地,毕竟“一块地就能赚好几个亿”。

当然,卖地,转移资产,掏空国企这样的事情,不是张新华一个人可以完成的。

据了解,张新华背后还有一干专业人士充当“智囊团”。

该案涉案人员多达55人,包括白云农工商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副书记等9人,村干部、亲属、私人老板、法官、律师、拍卖公司负责人等,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共同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链条。

也就是说白云公司的管理人员都从中获取了巨大的利益,一个个都吃的是满脑肠肥。

不但如此,张新华的家人在这场瓜分国企单位的盛宴中,也都赚了一个盆满钵满。

张新华的弟弟甚至携带巨资去赌博,张新华曾一次性给弟弟还了30万元港币的赌债

就更不要说张的妻女在国外的各种高档消费了,这都是国有资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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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就是当年国企改制时期的通病,很多国企在经营的时候,看上去负债累累,经营不善,但是底子其实很厚实,也肩负了很多社会责任,单单是职工安置这一块就是其他企业所不能比的。

但是改制后,或者说低价卖给私人后,很多国企瞬间起死回生,当年改革开放初期很多老板就是从这上面发财的。

难道他们真的很厉害,比那些国企的领导人更有经营头脑,其实所谓的经营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他们甩掉了很多包袱。

当年的职工买断下岗,当年厂子、设备、土地统统卖掉,之后用钱投资到一个小型的企业中去,发展怎么可能不迅速。

但这其实都是在牺牲职工的利益上完成的资本积累。

在一审的庭审结束后,张新华即将被押出法庭时,旁听的白云农工商老员工叫了张新华一声,撕心裂肺的喊道:“张新华,你也有今天啊!”

可见老张的这一番操作,牺牲了多少员工的利益和幸福。

这家伙从1998年主持白云公司工作的时候,就开始贪腐了。

一直捞钱到他落马的2013年,贪了15年的时间。

在这段时间内,他收受巨额贿赂人民币9000多万元、港币800多万元,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巨额国有资产合计人民币2.4亿元,总涉案金额高达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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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0日上午11时30分,张新华因涉嫌贪污、受贿,在广州中院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张新华的案子虽然判了死刑,但是并未执行,

因为老张上诉了,他认为自己“罪不至死”。

5年后的2019年,广东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发回重审,到了现在6年过去了,重申的结果还没有出来,当然也有可能出来了,没有公开。

不过既然能够发挥重申,搞不好老张这条命能够保住了。

张新华当年被称为“广东第一巨贪”,当然现在这个记录肯定被打破了,不过当年还是引起了轰动的。

毕竟他只是一个国企干部,级别也就是处级,捞钱金额高达3个多亿,如果说国企损失的话,绝对不止这个数字。

至于为什么不能执行死刑,反而是有了转机,大家不妨猜想一下,毕竟10几年前的几个亿,是不得了的数字了。

这些钱真的是老张自己拿走了吗?

来源:检察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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